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了258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名单,这是2009年原卫生部发布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后发布的第三批名单,前两批名单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发布。与此同时,今年1月起,包括食品包装材料在内的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也在进行中。 在当前包装材料及包装材料标准清理过程中食品包装材料新品种申报有何变化?食品包装企业应关注哪些法规?《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原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许可评审有关负责人王永芳。 新品种申报未来将更规范 《中国新闻出版报》:包装材料及其标准清理工作的进行,会为新品种申报带来什么好处? 王永芳: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原卫生部于2011年发布了《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同时开始了对食品包装材料新品种的许可工作。食品包装材料及其标准的清理工作,不仅为新品种的许可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也为今后新品种许可的规范性、科学性提供了依据。以前,因为没有实行许可,市场上存在许多未经安全性审核便已经使用的包装材料;而且由于各部门都在制定食品包装材料标准,导致很多标准存在重复、交叉或者矛盾。通过清理工作以后,对于什么是新品种,将更加明确,新品种的申报、受理和审查、许可也将更为规范。 《中国新闻出版报》:食品包装材料新品种申报的主体是谁?新品种的许可范围是什么?如何确定新品种? 王永芳:就国内产品来说,包装材料生产经营者与使用者都可以是新品种申报的主体。进口产品申报主体是进口商。许可范围包括食品包装材料、容器中的新材料和包装材料用新添加剂,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中的新材料和新添加剂,以及已有国家标准或者已经在原卫生部公布的名单内但需要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添加剂。 新材料是指尚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原卫生部公告《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树脂名单》的食品包装材料;新添加剂是指尚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9685)或者原卫生部公告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名单的添加剂。 《中国新闻出版报》:在新品种申报中有怎样具体的申报要求? 王永芳:申请人应当按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提交安全性评估资料,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受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评审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将于受理后60日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技术审查结论。 《中国新闻出版报》:哪些新品种在申报过程中会被延期审查或不批准? 王永芳:被延期审查的新品种包括三种情况:一是需要进一步补充资料后才能做出技术审查结论的;二是需要对产品生产现场进行核查后才能做出技术评审结论的;三是需要进行验证试验或其他的进一步科学论证后才能做出技术审查结论的。不被批准的情况有以下四种:一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二是实验报告或现场审查证明存在安全问题的;三是经过风险性评估证明可能存在安全性问题的;四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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